来源 :雷达财经2023-07-11
7月11日,雷达财经从吴立骏律师处了解到,ST起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将于2023年7月21日在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此前在今年5月10日晚间,ST起步公告称,公司当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3]18号)。
经查明,ST起步主要存在两方面的违法事实。一是ST起步2018年、2019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
证监会查明,ST起步收入及成本的财务核算基础数据采自道讯系统,ST起步通过道讯系统以虚构采购、销售业务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
同时,ST起步存在股份代持未披露行为。2016年12月13日,ST起步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章利民和梁继进、吴端雅、王天助、庄少卿4人分别签订《股权代持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约定章利民以每股5元的价格向上述4人转让其间接持有的ST起步股票合计2000万股,但暂不办理过户,由章利民代为持有。在符合《协议书》约定的条件下,上述4人有权要求章利民回购股份。上述4人相关事宜由徐晨阳代为办理。周建永和祁小秋为上述代持协议提供担保并签署担保承诺书。
告知书指出,股份代持行为发生于2016年,结束于2019年。2000万股代持股份占2018年、2019年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均为4.26%。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中,ST起步对上述股份代持行为均未予披露。
二是ST起步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基于上述违法事实,证监会拟决定对ST起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700万元罚款;对时任总经理周建永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对时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章利民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时任财务总监陈章旺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时任董事会秘书、董事、副总经理吴剑军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对此,吴立骏律师告诉雷达财经,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19年4月28日至2021年4月28日期间买入,且在2021年4月28日收盘时持有ST起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01)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信息显示,ST起步成立于2009年,位于浙江省丽水市,注册资本为4.72亿元,于2017年8月18日在上交所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童鞋、童装和儿童服饰配饰等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
业绩方面,2023年第一季度,该公司实现营收约837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322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