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大众证券报2023-05-18
日前,ST起步(603557)收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起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上交所从财务数据真实性、资产减值准备、客户、经营业绩与持续经营能力等四个方面向ST起步发出问询。其中,公司于5月11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显示公司2018年、2019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故上交所要求公司全面自查前期财务数据的真实性,评估前述虚假记载对本期报告期初数的影响,及时更正相关定期报告,认真整改,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ST起步同时被上交所要求列示前五大欠款方的名称、应收款项形成原因、金额、账龄、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情况,并结合交易对方信用情况和具体催收情况,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说明本期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大幅增长的具体原因,是否存在前期计提不充分的情况;核实是否存在资金实际流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针对ST起步之前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拟决定对ST起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同时对公司多名高管予以警告并处以罚款;对ST起步欺诈发行违法行为,证监会拟决定对于ST起步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5.2亿元10%的罚款,即罚款5200万元,并对相关高管处以罚款。
随着证监会预罚单的下达,部分投资者已以此为由向ST起步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初步判断ST起步索赔条件为,凡在2019年4月17日至2021年4月28日期间买入ST起步股票,并在2021年4月28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满足上述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登记,最终具体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