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4-02-23
2月23日消息,ST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该决定书指出,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志华和董事会秘书苏志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未能勤勉尽责。监管局决定对ST贵人、李志华、苏志强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公司及相关人员将根据决定书的要求进行整改,并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