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新浪财经2021-09-14
近日,证监会对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绝味食品”)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申报给出14项反馈意见。
今年8月,绝味食品发布公告,拟定增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3.84亿元,发行不超过1.84亿股,募集资金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根据前次募资使用披露,绝味食品曾在2019年3月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9.82亿元,于2019年3月15日到位,截至2021年3月31日,募集资金已使用46.2%,但项目均未投产;并且部分IPO募投项目董事会审议决定终止,剩余资金存入银行。
证监会要求绝味食品披露,前次募投项目变更的具体内容、原因,是否按计划投入,是否存在延期风险;较大资金未使用的情况下进行本次融资的必要性。
前次募投项目未落地,此次募投项目也未做好充分的准备:绝味食品募投项目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尚需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尚需取得排污许可证。
对此,绝味食品项目用地落实是否存在风险;是否曾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有关申请人药品安全的媒体报道、诉讼、仲裁事项,是否因药品质量问题受到处罚;公司生产经营与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及“节能减排”政策。
根据申报,2020年末,绝味食品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15.58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6.3%,但按权益法确认投资收益亏损1.16亿元,2019年度按权益法确认投资收益0.41亿元。则为何2020年度较2019年度投资收益变化较大且为亏损,证监会要求补充说明其原因。
除以上事项外,证监会还关注到,绝味食品及子公司受到多起行政处罚;存在对外担保;子公司存在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并取得房屋产权证书;采购价格销售模式等,需要进一步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