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古镇灯饰传媒2023-07-29
7月28日,欧普照明发布一则《关于违法销售欧普假货的严正声明》,声明指出,近期我司在市场上发现存在违法销售欧普假货的侵权行为(涉及筒射灯等产品),不仅给欧普品牌和市场秩序带来恶劣的负面影响,也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面对此现象,欧普照明指出,接下来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系列打假行动,严厉打击市场上的制假售假行为,并鼓励大家如若发现任何售假信息可随时拨打电话向其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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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照企发声
事实上,这已经不是欧普照明第一次受到此类案件的侵害了,LED照明行业的制假售假、商标侵权事件也早已不绝于耳。
就在不久前,公牛集团、东菱电源、小器鬼对此类案件发出严正声明(详情请点击:《点名淘宝、京东、拼多多、抖音!公牛:电商平台不是法外之地》《涉及商标侵权!欧普、小器鬼、东菱等企业怒了》),表示将拿起法律武器,与消费者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制售假冒商品,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看似问题不大,然而这种非法行为会给注册商标所有人、产品使用消费者带来严重的经济和精神损失,商品质量得不到严格的检测检验,有时甚至会严重威胁到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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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假售假终被判刑
与此同时,我国法律也有相关的明确规定,这类非法行为将面临相关法律的严厉制裁,情节严重者或将面临刑事处罚。如今年3月底,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林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详情请点击:《林某涉嫌假冒“欧普照明”商标案开庭,触犯刑法!》)。
此次案件,被告人林某从2021年10月开始,在淘宝网注册并在江门市江海区实际经营网店“欧普照明广东中山店”,且未经欧普商标所有人许可,将从中山古镇购得的灯具换上从网上购买的“欧普照明”标签后,用私自印刷的带“欧普照明”商标的包装盒包装后,通过其网店进行销售。
该案系江门市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以来,江海法院开庭审理的首起知识产权“三合一”刑事案件,受到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单位的高度重视。
此外,更有被告人张某在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皇家飞利浦有限公司、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许可的情况下,伪造并销售飞利浦商标标识共计38318件、销售他人伪造的欧普商标标识共计2000件。法院审理裁判被告人张某犯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即便将面临如此高的代价,此类违法事件仍然屡禁不止,首当其冲的便是利益驱使。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切勿存有侥幸心理,通过非法形式获取不当钱财。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网图不劳而获,只会让自己坠入无尽深渊。
在此,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能严于律己,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