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新经纬2023-12-04
4日盘后,展鹏科技公告称,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宋传秋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交易股票情况的说明及致歉函》,自2022年6月14日宋传秋就任公司董事及副经理后,其父亲宋国伟于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11月3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根据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短线交易。
来源:公司公告
据公告,经核查,在2022年6月14日前,宋国伟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3000股,其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11月3日期间累计买入公司股票7300股,买入均价7.1138元/股,成交金额合计51931元;累计卖出公司股票20300股,卖出均价7.5938元/股,成交金额合计154154元,涉及短线交易的股数为7300股,累计收益为4698.36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国伟持有公司股票0股。
展鹏科技表示,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直系亲属在买入公司股票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公司股票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
后续处理方面,公告称,根据规定,宋国伟本次短线交易所获收益4698.36元已于2023年12月4日上交至公司账户。经向宋国伟核实,其买卖公司股票系根据二级市场情况进行独立判断作出的自主决定,上述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系其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致;其未就上述交易向宋传秋寻求任何意见或建议,上述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宋国伟已深刻认识到上述错误行为,对因上述短线交易带来的不良影响致以诚挚的歉意,并将在今后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保证不再发生此类情况。
经向宋传秋核实,其本人对上述短线交易并不知情,并已就上述事项督促其父亲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宋传秋对于未严格履行督促义务深表自责,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承诺将进一步加强学习,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并加强对亲属行为的监督,保证不再发生此类情况。
资料显示,展鹏科技主要从事电梯门系统、电梯一体化控制系统、电梯轿厢及门系统配套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李国祥、王林江。
业绩方面,2023年第三季度,展鹏科技营业收入1.23亿元,同比降11.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17亿元,同比降17.23 %。
二级市场上,截至12月4日收盘,展鹏科技报11.19元/股,公司总市值33亿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