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界面2022-05-09
贵州三力5月9日收到证监局监管函。根据监管函,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16.93万元支付募集资金运用计划外的地块购置保证金。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未履行相关审议程序,且未及时披露。公司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2020年年度业绩预告、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出资1.12亿元参股贵州汉方药业有限公司期间未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此外,公司未能客观、真实、准确和及时地披露公司相关产品实际情况。上述行为违反相关规定,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公司董事会秘书张千帆、财务总监张红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