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北经观察2022-08-31
日前,以生产钼产品为主业的上市公司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603399.SH,下称“公司”)收到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巴环罚字【2022】3号),公司全资子公司乌拉特前旗西沙德盖钼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沙德盖”)尾矿库发生事故,尾矿砂水溢流进入河流造成污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对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28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2021年4月16日,西沙德盖尾矿库溢流井发生故障事故,回水泵站尾矿水及泥浆经直径约1.5m管网溢流,从沙德盖沟至南向北经沙公线公路进入河槽,在此期间尾矿砂水溢流,下游溢流总长度29.75km,涉水面积266.81hm2。
本次事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条“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污染担责的原则。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对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依法承担责任”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对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280万元。
公司公告称,本次本次事故无人员伤亡,因事故整改停产的设备已恢复正常生产运营。但就在四天前,8月27日,吉翔股份发布公告称,因为采矿证到期,目前仍在办理续期过程中,西沙德盖于2022年8月26日起安排临时停产并进行设备检修,时间约30-45天左右。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西沙德盖资产总额69,430.50万元,负债总额13,541.30万元,所有者权益55,889.19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0,818.73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的5.39%;2021年度净利润亏损1,596.95万元。
吉翔股份原名新华龙,2003年6月18日成立,2012上市,主营业务为钼炉料、钼化工、钼金属等钼系列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