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经济网2023-05-05
通达电气(603390.SH)近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2年,通达电气实现营业收入4.77亿元,同比下降11.7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亿元,上年同期为-943.81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792.03万元,上年同期为-2087.77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26.82万元,同比下降32.41%。
2022年,通达电气合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846.90万元。
通达电气表示,鉴于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现金流量(即“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负,综合考虑外部环境、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及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2年度拟不分配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亦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
2022年,通达电气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通达电气独立董事丁问司,因其母亲孙立湘不熟悉股票交易相关法规,于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1月17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于2022年1月25日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丁问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12号)。丁问司在收到前述警示函后,表示将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切实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积极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因通达电气原控股子公司天津英捷利与新凯航的技术咨询业务缺乏商业实质和商业合理性;与福迈迪的车辆测试业务收入确认方法应按照净额法核算,实际采用了总额法核算;相关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通达电气于2022年3月9日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陈丽娜、邢映彪、王培森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28号),要求相关责任主体于收到警示函30日内向广东证监局报送整改及内部问责情况报告,并抄报上交所。
2023年第一季度,通达电气实现营业收入1.12亿元,同比增长28.9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74.14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64.39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680.15万元。
通达电气于2019年11月25日上市,公开发行的股份数8,792.1800万股,发行价格为10.07元/股,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王荣鑫、李威。
2022年4月27日,通达电气盘中最低价报6.22元,创该股上市以来最低价。目前该股股价低于发行价。
通达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88,537.2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81,805.41万元。通达电气2019年11月12日发布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其拟募集资金81,805.41万元,分别用于车载智能系统系列产品生产车间建设项目、公交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系列产品生产车间建设项目、车载部件系列产品生产车间建设项目、研发及产品检测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通达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费用为6,731.85万元,其中,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保荐及承销费用5,377.3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