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腾讯网2021-08-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1年07月2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79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在5个交易日内针对问询函问题进行书面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07月30日披露的《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鉴于问询函部分问题仍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性与完整性,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预计延期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即于2021年08月12日之前予以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08月05日披露的《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延期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由于问询函部分回复内容仍需进一步补充,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与完整,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再次延期回复问询函,预计延期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即于2021年08月19日之前予以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