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菱精工”,603356.SH)新一轮股权争斗正暗流涌动。
7月29日晚,该公司披露,于7月16日收到控股股东黄业华提请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函件,审议免去第二大股东捷登零碳派驻的董事罗旭、贺德勇、凌云志及监事金世春相关职务的议案。华菱精工将于8月16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前述议案,届时黄业华家族与捷登零碳将进行新一轮董事席位展开角逐。
在此之前,今年6月12日,黄业华方监事代表姜振华、乌焕军对现任董事罗旭、贺德勇发出指控,认为其在履职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情况,包括主导开展与公司主业不相关交易或虚假交易、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以及租赁、购买与公司经营无关的房产等,后于6月1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出的问询函。直至7月26日,华菱精工才终于回函。但由于“对有关事项仍未解释清楚”,上交所于当日向其发出二次问询。
8月1日,就二次回函时间、相关问题的处理进展、股东“争夺战”对公司运营的的影响等问题,华菱精工董事会秘书罗旭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提请召集股东大会是控股股东的权利,他(如果)要需要对董事会做一些改选,我们充分接受;二次回复函目前正在处理中,将会及时进行相关信息的披露。”
控股股东提议罢免二股东方派驻人员
年报显示,华菱精工成立于2005 年,2018年1月正式登陆A股。公司主要从事电梯零部件、钣金件加工、新能源(风电、光伏支架)等配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至今形成涵盖电梯类、钣金件加工、新能源等领域产品的服务体系。
7月29日晚间,华菱精工发布公告,公司于7月16日收到控股股东黄业华提请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函件,审议免去公司第二大股东捷登零碳(江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捷登零碳”)派驻的董事罗旭、贺德勇、凌云志及监事金世春相关职务的议案,同时补选王迪、陈仁俊、李辉为新任董事,补选饶思平为新任监事。
从股权架构来看,黄业华持有华菱精工2361.94万股,占总股本的17.71%;黄超持股数量为359.82万股,占总股本的2.7%,二人合计持有2721.76万股,累计持股比例为20.41%。捷登零碳目前持有上市公司1266.73万股,持股比例为9.5%。
记者注意到,今年5月,黄业华就发起首轮董事改选,拟免去捷登系董事罗旭、贺德勇、茅剑刚、凌云志董事职务,并提名王迪、陈仁俊、向小华、李辉为新任董事;同时,黄业华还提议免去捷登零碳方代表金世春监事职务,并提名饶思平为新任监事。不过,此次改选事项因捷登零碳及中小投资者反对以失败告终。
目前,华菱精工7名董事会成员中,仅黄超一人来自黄业华家族(黄超系黄业华之子),捷登零碳方面占据董事会多数席位。如今从议案情况来看,黄业华本次提议罢免人员、新提名人选与上一次高度重合:罗旭、贺德勇、凌云志仍然在列,提议罢免的监事仍为金世春。而若本次改选成功,含黄超在内,黄业华家族派驻的董事代表将增加至4位,占据董事会多数席位。
需要注意的是,捷登零碳曾获得更多中小投资者的支持。在5月30日举行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表决中,改选罗旭、贺德勇、茅剑刚、凌云志等四个议案的反对票高达4808.02万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58.63%,其中中小投资者反对票数为3541.29万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表决权股份数的84.16%。
华菱精工董事会秘书罗旭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提请召集股东大会是控股股东的权利,他(如果)要需要对董事会做一些改选,我们充分接受。”黄业华胜算几何,捷登零碳能否再次获得中小投资者的支持,一切有待在即将召开的股东大会中揭晓。
公司董、高人员遭举报“违法违规”
股权争斗风云再起的背后,黄业华方监事代表姜振华、乌焕军对现任董事罗旭、贺德勇发出指控,认为其在履职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情况,包括主导开展与公司主业不相关交易或虚假交易、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以及租赁、购买与公司经营无关的房产等,后于6月1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出的问询函。
6月16日,华菱精工披露,6月12日,华菱精工监事姜振华通过微信向监事会主席金世春提交《关于监事会就董、高人员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是否递交司法机关处理的提案》(下称《提案》),提议召开监事会会议,后于6月1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开报道显示,姜振华为华菱精工实控人黄业华妻子的外甥。
姜振华称,经股东反映,公司现任董事、前任高级管理人员罗旭、贺德勇等在履职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其中,相关人员主导开展与公司主业不相关交易或虚假交易,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今年1月19日,华菱精工与江苏季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铝边框采购合同》,合同总金额3150万元,并于当日支付预付款945万元,至今未交货。预付款正在追回阶段(已追回350万元)。该项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不相关,公司亦未见相关销售合同。
另一笔交易是,溧阳安华2次与江苏阿默尔签订销售合,合同金额252万元;2次与上海风神签订销售合同,合同金额1102万元;溧阳安华同时向远东电缆采购电缆合计1302万元,并已全额支付完毕,远东电缆已交货至合同约定地点。根据收货单等凭证信息,该批电缆均送货至蚌埠市怀远县,至今阿默尔和上海风神未支付货款给溧阳安华,该项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不相关。
《提案》还指出,华菱精工子公司安徽华菱新能源有限公司销售给宝馨科技(捷登零碳实控人马伟控制的上市公司)的光伏支架货款658.7万元至今未收回,系捷登零碳及马伟关联方通过关联交易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同时,相关人员还存在租赁、购买与公司经营无关的房产,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例如,华精工分别在北京、上海、南京喜马拉雅9楼、南京喜马拉雅7楼租赁房产用于办公,并与南京新华海城市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协议购买一处办公室,现已付定金100万元及首笔购房款500万元。
其中捷登零碳实控人马伟及宝馨科技部分高管、员工亦在喜马拉雅9楼办公。姜振华在《提案》中指出,购买相关房产价格不公允、且该出售方与马伟所持华菱精工股份质权人“南京新华海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股东质疑马伟及相关方损害上市公司利益,通过以上事项为宝馨科技分摊成本、存在利益输送,损害股东权益。
上交所已发出二次问询
针对《提案》内容,6月16日上交所向华菱精工发出问询函,要求该公司在5个交易日内,对关于主导开展与公司主业不相关交易或虚假交易、关于租赁、购买与公司经营无关的房产、关于资金占用风险等问题进行书面回复并进行信息披露。而华菱精工5次延期后,直至7月26日才正式回函。
在回函中,针对主导开展与公司主业不相关交易或虚假交易的问题,华菱精工称,为拓展公司新能源板块业务,2024年1月,捷登零碳实控人马伟经捷登零碳法定代表人王思淇介绍后,向上市公司推荐了光伏铝边框的销售订单。
对于房产问题,华菱精工则解释说,北京租赁的房产非办公场所,主要开展的业务为接待、接洽能源企业及客户,目前未产出效益。在南京和上海租赁的房产使用率较低,计划为子公司江苏华馨新能源有限公司团队及未来引进人才团队使用,且捷登零碳关联方宝馨科技在相邻或相近楼层均租赁房产。
此外,上交所还要求该公司说明,安徽明硕、宝馨光能通过江苏阿墨尔、上海风神向溧阳安华采购电缆的合理性,是否涉及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是否规避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等。
“根据捷登零碳承诺函及访谈记录,上述三家公司与捷登零碳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华菱精工在回函中指出,因上述企业业务涉及电缆销售、机电施工安装、光伏项目投资等常见新能源或工程相关业务,根据公开资料查询和访谈可知,上海风神为捷登零碳关联方宝馨科技下属子公司内蒙古宝馨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内蒙古宝馨”)的2GW光伏基地项目分包商,为安徽宝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光伏基地项目(下称“宝馨光伏基地项目”)间接分包商;阿墨尔为宝馨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承包项目客户,因此上述公司与捷登零碳的关联方存在直接或间接业务往来。
不过,对于该份回函,上交所并不认可,认为“部分事项仍需进一步说明”,并于7月27日再次向华菱精工发出问询函。对此,8月1日,罗旭向记者表示,“二次回复函目前正在处理中,将会及时进行相关信息的披露。”截至记者发稿,华菱精工暂未发布延期回函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