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智通财经2021-07-16
迪生力(603335.SH)发布公告,此前,公司全资子公司汽轮智造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就与东日建设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向广东省台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于2021年7月6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同意汽轮智造公司与东日建设公司终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终止协议》。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终止协议》的相关约定,汽轮智造公司已支付工程总款35%预付款合计人民币2905万元给东日建设公司,东日建设公司在工程项目施工前期费用支出合计人民币7.69万元,东日建设公司应向汽轮智造公司退回工程款人民币2897.3万元(汽轮智造公司已支付的预付款扣减东日建设公司前期支出)给汽轮智造公司,东日建设公司应于协议签订之日起五天内将上述工程款退回汽轮智造公司指定账户。
汽轮智造公司已于2021年7月7日收到东日建设公司退回的工程款人民币2897.3万元。汽轮智造公司于2021年7月7日向广东省台山市人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书》,并于2021年7月16日收到广东省台山市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准许原告台山迪生力汽轮智造有限公司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