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浙江梅轮电梯2023-12-06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示了2023年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名单,梅轮电梯获评“2023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荣誉称号,实现了绍兴市柯桥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零”的突破。同时,在第二批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名单公示中,梅轮电梯获评“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荣誉称号。
起点
此次梅轮从“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晋升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是国家给予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最高荣誉,是对我们多年来在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方面努力的肯定,也是对我们在市场竞争中取得的成绩的认可。这一荣誉将激励我们更加努力地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强技术创新和品牌建设,不断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输出
梅轮电梯从成立以来就高度重视自主创新,梅轮电梯已申请知识产权400余项:其中发明专利有28项;企业自主研发的“ML-K超高速有机房乘客客梯”获得浙江省“首台套”产品,“浅底坑电梯”获得浙江制造品字标产品、“ML-HD01重载型自动扶梯”获得绍兴市“首台套”产品等多项科学成果。
迈进
我们将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务实的行动,更加创新的精神,为国家知识产权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同时,我们也将把这一荣誉作为梅轮电梯发展的新起点,不断开拓创新,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