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格隆汇2021-11-04
福鞍股份(603315.SH)公布,公司的控股股东福鞍控股有限公司(“福鞍控股”)之一致行动人吴迪于2021年11月3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计1.1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6%,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中关于“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经股东自查,福鞍控股及吴迪因误操作致使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21年9月8日至2021年11月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计308.1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36%,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中关于“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的规定。具体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情况如下:
![](https://newspic.finchina.com/2021/2021-11/2021-11-04/8d0bbb0167eae7295d89ac5d70a9ea60.png)
吴迪就此次违规操作事项的致歉声明如下:
本人对本次违规操作公司股票的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并对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票行为给公司带来的负面影响深表歉意,对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恳的道歉。本人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加强对证券账户的管理,谨慎操作,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