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9月3日,张初全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070,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截止2021年9月3日收盘,张初全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9.69%。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7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
● 2021年9月10日,张初全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340,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6%。截止2021年9月10日收盘,张初全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93%。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
● 2021年9月14日,张初全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21,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4%。截止2021年9月14日收盘,张初全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69%。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张初全先生发来的《交易对账单》,张初全先生于2021年9月14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21,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截止本公告日,张初全先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132,5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本次减持计划通过大宗交易的交易方式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姓名:张初全
住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号***室
2、权益变动明细:
变动方式 |
变动日期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 |
减持比例 |
大宗交易 |
2021年 9月 14日 |
人民币普通股 |
721,400 |
0.24% |
备注:
1、2021年 8月 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张初全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2,812,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69%。
张初全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通过大宗交易的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6,140,394股的公司股份,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通过上海证券交易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2,062,731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67%;合计减持不超过 8,203,12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2.67%。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张初全先生于 2021年 9月 3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3,07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详见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于 2021年 9月 10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340,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6%,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411,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6%,减持计划实施数量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详见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于 2021年 9月 14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721,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4%;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6,132,5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2%,本次减持计划通过大宗交易的交易方式实施完毕。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相关承诺。
二、本次变动完成前后,张初全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权益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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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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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数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 |
占总股本比例 |
张初全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27,401,400 |
8.93% |
26,680,000 |
8.69% |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系张初全先生履行于 2021年 8月 28日披露的减持计划:张初全先生计划于 2021年 9月 2日至 2022年 3月 1日期间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6,140,394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4.张初全先生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