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2024-04-11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卫康环保科技(浙江)有限公司编制的《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X射线实时成像检测系统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等资料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提出如下初审意见供参考: 一、根据《报告表》结论、专家评审意见,同意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X射线实时成像检测系统扩建项目建设。报送的《报告表》经批复后可作为该项目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的环境保护依据。 二、项目建设内容:工程拟投资580万元,拟于宁波市北仑区所设厂区内新增三台X射线实时成像检测系统(该系统属于一体化设计和制造的成套设备,具有自屏蔽探伤铅房)以对自生产的汽配件进行无损检测。①拟于四厂区(大碶璎珞河路108号)新增一台 UND160型X射线实时成像检测系统(最大管电压为160kV,最大管电流为11.25mA);②拟于七厂区(柴桥扬舟岙路159号)新增一台FSX-T225-P4343DDC型X射线实时成像检测系统(最大管电压为225kV,最大管电流为8mA);③拟于九厂区(柴桥扬舟岙路158号)新增一台UND160型X射线实时成像检测系统(最大管电压为160kV,最大管电流为11.25mA)。所有探伤作业均为固定式探伤,不涉及移动式探伤。此外,本项目拟配置设备均为X射线实时成像检测系统,不涉及拍片、洗片等工作,不产生危险废物,无需设置暗室、评片室与危废暂存间。 三、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保护管理要求,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辐射环境管理的有关要求,确保项目运行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相关指标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防护要求》(GBZ117-2015)和《工业X射线探伤室辐射屏蔽规范》(GBZ/T250-2014)要求。 (二)加强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管理,按《报告表》要求制定并实施各项射线装置管理规则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对射线装置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辐射设备使用安全。经常对辐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估,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编制辐射安全和防护年度评估报告并报送当地环保部门备案。 (三)加强健康管理和安全培训,定期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定期进行辐射防护知识的培训和安全教育,辐射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四)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风险,制定并完善本单位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并做好相关的应急准备。 (五)项目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 四、以上意见供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参考。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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