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证券日报网2023-11-07
11月7日晚间,旭升集团发布公告称,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3年11月3日、11月6日、11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