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3-05-23
得邦照明公告披露,公司为瑞金市得邦照明有限公司在宁波银行金华分行的前述业务提供最高余额为人民币1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5000万元为置换公司于2023年3月9日对瑞金得邦为期1年的5000万元的担保),并于2023年3月9日与宁波银行金华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公司已分别为子公司提供等值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担保,其中为瑞金得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担保。横店集团得为瑞金市得邦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为照明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注:本次公司为瑞金得邦担保合同总额为1亿元人民币,其中5000万元为置换公司于2023年3月9日对瑞金得邦为期1年的5000万元的担保。同时,2024年4月11日之后本次担保的有效性将根据公司未来由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重新审议的对瑞金得邦的担保额度计划而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35亿元(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含本次披露的1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08%,其中上市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6.35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08%。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亦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