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08-0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联系电话:0535-6119507通讯地址:开发区金沙江路83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63号窗口邮编:264006项目名称: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废分拣加工项目建设地点:烟台开发区无锡路7号建设单位: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类型: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机构:山东格勤环境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概况:新建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环境空气影响:本项目采用活性炭吸附+低温等离子装置治理有机废气,污染物可稳定达标排放。2.地表水环境影响:本项目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烟台新水源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理。3.噪声环境影响:本项目在设备选型时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安装减震垫等措施控制项目对外界的噪声影响,在日常生产过程中维护设备使之运转良好,最大限度降低生产噪声。这些噪声均为间歇产生,且持续时间较短,对周围环境影响相对较小。4.固体废物影响:
由于绿环公司具备处理危险废物的资质和能力(烟台危证002号),本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在更换废活性炭时直接通过集装箱运至主厂区危废焚烧处置中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