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和讯网2022-01-07
格隆汇1月7日丨华正新材(603186.SH)公布,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08号)。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尚未完成,为确保发行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于2022年1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拟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延长至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