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网易新闻2021-06-09
2021年6月9日,上交所对腾龙股份(SH 603158)及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蒋学真、实际控制人暨时任副董事长董晓燕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经查明,公司在无交易实质的情况下,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代垫电费,构成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鉴于相关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6.1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上交所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蒋学真、实际控制人暨副董事长董晓燕及财务总监徐亚明、董事会秘书陈靖予以监管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