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证监会2023-03-30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发现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9762661737A)存在以下违规问题:
2021年7月8日,你公司披露《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称拟向248名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进行股票激励。2021年9月28日,你公司披露《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称实际向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合计200人进行股票激励。但你公司前述公告内容与实际不符,有25名激励对象非公司员工。
上述行为不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八条、第五十三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简称《信披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按照《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和《信披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现要求你公司立即停止上述违规行为,并在2023年4月20日前予以改正。同时,你公司应对本次违规行为涉及的相关人员进行内部问责。
你公司应在收到本决定书后2个工作日内披露本决定书,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披露整改报告,并同时报送我局,整改报告应由全体董事签名确认,并加盖公司公章。我局将对你公司的整改情况进行回访检查。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重庆证监局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