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李药业(603087.SH)昨日晚间披露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北京旭特宏达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旭特宏达”)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6,010,65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旭特宏达及其一致行动人甘忠如合计持有公司253,138,1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11%。其中旭特宏达持有公司股份47,494,4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0%。甘忠如持有公司股份205,643,7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21%。
旭特宏达系员工持股平台,本次股份减持为旭特宏达持股平台内其他自然人股东,公司董监高及实际控制人不参与本次股份减持。甘李药业2023年年报显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甘忠如持有旭特宏达65.02%的股权。
2020年6月29日,甘李药业在上交所主板上市,发行股份数量4020万股,发行价格63.32元/股,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王琦、马可,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甘李药业募集资金总额25.45亿元,募集资金净额24.41亿元。甘李药业2020年6月15日发布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24.41亿元,分别用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重组甘精胰岛素产品美国注册上市项目”、“胰岛素产业化项目”、“重组赖脯胰岛素产品美国注册上市项目”、“生物中试研究项目”、“生物信息项目”、“化药制剂中试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甘李药业发行费用共计10432.95万元(包含增值税金额)。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获得承销和保荐费用8000.00万元。
2023年11月18日,甘李药业发布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显示,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甘忠如发行股票28,508,550股,发行价格为27.12元/股。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11月14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678号),截至2023年11月13日止,公司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508,550股,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773,151,876.00元,扣除支付承销及保荐费用、律师费用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3,423,907.93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9,727,968.07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28,508,550.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731,219,418.07元,甘忠如全部以货币资金形式出资。
经统计,公司上述两次募集资金合计33.18亿元。
2020年8月14日,甘李药业发布的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显示,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01,1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每股派送红股0.4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0,550,000元,派送红股160,440,00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561,540,000股。除权(息)日为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