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智通财经2021-11-10
智通财经APP讯,剑桥科技(603083.SH)公告,公司IPO前股东宁波安丰和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丰和众”)、杭州安丰宸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丰宸元”)和宁波安丰领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丰领先”)为同一管理人控制下的企业,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00.63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