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证监会2023-11-30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赖云来、黄粤宁、舒思晨:
经查,2023年5月11日,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惠国际或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公司将前期白酒装备业务收入确认方式由总额法更正为净额法,分别调减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营业收入0.21亿元、3.20亿元、3.22亿元。
乐惠国际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赖云来作为公司董事长、黄粤宁作为公司总经理、舒思晨作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赖云来、黄粤宁、舒思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们应认真吸取教训,提高规范运作意识,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你们应当于收到本决定书后30日内向我局报送整改报告,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