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新经纬2024-01-12
中新经纬1月12日电证监会网站12日披露对万和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证监会查明,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万和证券)保荐的永吉股份(发行人)可转债项目,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
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7号)第七十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万和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来源:证监会
同日(12日),证监会查明,刘江、陈春昕保荐的永吉股份(发行人)可转债项目,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
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7号)第七十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刘江、陈春昕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来源:证监会
万和证券官网显示,2002年1月18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由深圳市财政金融服务中心、海口市财政办公用品服务公司、成都市财盛资产管理中心共同组建的万和证券经纪有限公司在海南省海口市注册成立,2016年7月公司完成股份制改造,变更为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此外,永吉股份官网显示,公司是集卷烟商标设计、技术开发、印刷为主的包装企业,于2016年12月23日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