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闵行区人民政府2024-04-24
上海市 闵行区水务局 告知承诺行政许可决定书
受理号 :MHPX20240167
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 2024年 4月 24日提出的 “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化生产基地提容扩建项目”(项目建设地址:春中路28弄6号)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的申请收悉,鉴于你单位已作出书面承诺(《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受理号:MHPX20240167),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和《上海市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颁发《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施工)(闵水务排证字第 2024-023号),有效期自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至 2025年 1月 30日止。期满后如需延续,请于期满前 30天到闵行区政务服务中心 重新 申请办理 。
二、原则同意项目施工区及 办公区 18立方米 /日污水临时排入春中路城镇污水管道( 1个 排口) , 雨水 临时 排入 春中路城镇 雨水管道( 1个 排口) 。
三、施工期间你单位应严格执行雨、污水分流制,确保化粪池、沉淀池等临时排水处理设施完好,并设专人养护及定期清理。同时你单位应承担施工区域内的防汛排水安全责任,禁止向 城镇排水 管道 倾倒施工泥浆、污泥及垃圾等。
四、 施工期间,莘庄工业区水务站根据管理权限对你单位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你单位应予以积极配合。
五、项目竣工前请及时到闵行区政务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你单位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本机关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本机关将依法撤销本行政许可决定,并对你单位不再适用告知承诺的审批方式。
2024年 4月 24日
抄送:区水务局执法支队、区排水所、莘庄 工业区水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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