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证券之星2022-09-09
9月9日公开信息显示,德邦股份董事长崔维星及公司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违规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德邦股份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你们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股份或公司)5%以上股份。2021年4月21日,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66,957,470股,你们对德邦股份的持股比例从76.47%减少至71.48%,变动比例为4.99%。2021年6月17日、18日,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邦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689344558Q)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分别减持德邦股份99,000股、57,600股后,你们对德邦股份的持股比例累计变动已达到5.01%。2021年6月21日至7月27日,德邦控股继续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减持德邦股份5,48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3%。你们未在持股比例累计变动达到公司股份5%时停止交易,且未按照规定及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直至2021年9月8日,你们才就上述情况披露了权益变动报告书。
对德邦股份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德邦股份财务数据及主营业务:
德邦股份2022中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148.01亿元,同比下降0.59%;归母净利润9420.63万元,同比上升501.63%;扣非净利润-7086.43万元,同比上升55.31%;其中2022年第二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77.81亿元,同比上升3.49%;单季度归母净利润1.74亿元,同比上升3459.25%;单季度扣非净利润8945.62万元,同比上升211.24%;负债率59.8%,投资收益6828.17万元,财务费用1.12亿元,毛利率9.81%。
德邦股份主营业务:公路快运、快递及相关增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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