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上证e互动2022-09-08
广州酒家(603043)您好,董秘,查看广州酒家的股权激励计划,在第二批行权标准中提到,2020年比2019年营业收入增速10%以上才能行权,但是看年报增速显示是8%多,但符合行权完成公告中披露的增速是13%,不知是统计口径有问题?所以比较有疑惑,没找到根据,还请董秘帮忙解答?谢谢!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因2020年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导致与2019年财务数据适用的会计准则不一致,所以将这两年的财务数据按照2020年适用的会计准则进行追溯调整,统一指标计算口径。具体详见公司公告《广州酒家:关于对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之解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广州酒家: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感谢您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