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深圳商报2024-03-19
3月18日晚间,凯众股份(603037)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贾洁收到《关于对贾洁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上海证监局指出,凯众股份在上证e互动回复投资者提问,称公司是“华为汽车主要合作伙伴赛力斯、江淮和奇瑞的核心供应商,为赛力斯供货全系的聚氨酯缓冲块产品,为江淮和奇瑞供货大部分聚氨酯缓冲块和轻量化踏板产品”。
经查,凯众股份作为二级供应商对赛力斯、江淮和奇瑞供货,供货产品价值量较低,占客户总采购额比例小,且对部分华为相关车型尚未实现营业收入。
上海证监局认为,凯众股份上述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根据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凯众股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另外,贾洁作为凯众股份董事会秘书,未勤勉尽责,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贾洁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司官网显示,凯众股份是一家制造汽车悬架系统减震元件、踏板总成及高性能聚氨酯承载轮的高新技术企业。
而本次违规,并非凯众股份“初犯”。据了解,凯众股份分别于2023年10月11日、13日,在上证e互动回复投资者称:“公司是华为汽车主要合作伙伴赛力斯、江淮和奇瑞的核心供应商”“在奇瑞智界车型上,凯众供货减震产品和踏板产品”。
相关回复发布后,公司股票于2023年10月12日至10月1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异常波动情形。
但经上交所查实,该消息不属实,并据此于2023年11月7日对凯众股份发送警示函,予以监管警示。
上交所表示,经监管督促,该公司于10月16日提交说明公告称,公司作为二级供应商对赛力斯供货缓冲块产品,2023年上半年销售60万元左右,占2023年上半年营收0.8%,预计对2023年营收影响极小,对奇瑞供货尚未产生销售额。
股价方面,凯众股份19日低开后震荡回升,截至收盘,报20.84元/股,跌1.04%,总市值28.3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