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氟化工2022-11-09
11月9日,胜华新材发布公告称,经审慎研究决定终止原计划在四川省眉山市的20万吨/年电解液及配套项目的筹备和建设工作。
6月17日,胜华新材发布称投资20万吨/年电解液及配套项目后,进行了该项目建设前的筹备工作。四川省乐山市当地有丰富盐卤矿、萤石矿、磷矿资源,胜华新材已在乐山市参股设立四川中氟胜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10万吨/年液态六氟磷酸锂装置及配套项目。
为了保持一体化的产业优势,实现主要原材料管输供应,胜华新材同时在四川省乐山市配套建设电解液项目比原规划项目能更好地降低电解液生产成本,保持胜华新材电解液业务的优势。胜华新材经审慎研究决定终止原规划的20万吨/年电解液及配套项目的筹备和建设工作。
同日,胜华新材发布公告称,与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榆高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榆高化工)签订《投资合作协议》,拟在四川省乐山市合资设立项目公司胜华新能源科技(乐山)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或“项目公司”)。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亿元,胜华新材以货币方式出资,认缴人民币7亿元,占注册资本的70%;榆高化工以货币方式出资,认缴人民币3亿元,占注册资本的 30%。合资公司拟规划投资建设60万吨/年锂电池电解液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65亿元,项目计划分2期建设,其中:一期规模20万吨/年,总投资约人民币21.55亿元,建设周期约18 个月。
胜华新材表示,此次合作有利于双方发挥各自优势,提升双方竞争力,有利于胜华新材电解液产品产能提升,提升电解液产品的竞争优势,对其长期发展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