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上证e互动2022-03-16
大豪科技(603025)尊敬的董事会,尊敬的董秘。请问一下:这7个多月复核重组过程中究竟遇到了怎样的障碍?可以给所有中小股东作个统一公告说明吗?这不算违规吧。谢谢。
尊敬的投资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若本次重组发生重大进展或重大变化,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目前公司无应披未披事项。感谢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