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5-11-03
ST华鹏公告,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相关方包括个人股东、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及山东省绿色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均进行了自查并回函。回函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也未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事项,并表明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进行公司股票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