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格隆汇2022-12-16
12月16日,山东华鹏(603021.SH)公布,公司于近日得知海科控股收到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2]811号),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收购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