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网易2021-09-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由于公司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因其为其他公司提供的法律服务而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211553号)。
截至目前,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中介机构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履行了全面复核程序,并正式出具了复核报告。因已满足提交恢复审查申请的条件,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已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关于申请恢复审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
公司于2021年9月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211553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恢复审查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符合恢复审查条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决定恢复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