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新浪财经2024-01-29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提示,北特科技(维权)(603009)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还在持续推进,符合一定条件的投资者或可通过调解获赔,提示投资者务必注意索赔机会和诉讼时效。
2021年12月24日,北特科技公告收到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上海光裕汽车空调压缩机有限公司(系北特科技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光裕)存在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多计收入、销售费用(索赔费)跨期确认、外协加工费跨期确认等行为,导致北特科技2018年年报多计利润总额1277.36万元,占北特科技2018年年报利润总额(5405.62万元)的23.63%。具体情况如下∶
一、上海光裕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多计收入
经查,2018年,上海光裕对湖北美标汽车制冷系统有限公司、安徽江淮松芝空调有限公司、北京松芝汽车空调有限公司等三家客户多计收入2811.98万元,对应成本2000.32万元,导致北特科技2018年年报多计利润总额811.66万元,占北特科技2018年年报利润总额的15.02%。
二、上海光裕销售费用(索赔费)跨期确认情况
经查,上海光裕2018年少计索赔费240.40万元,导致北特科技2018年年报多计利润总额240.40万元,占北特科技2018年年报利润总额的4.45%。
三、上海光裕外协加工费跨期确认情况
经查,上海光裕在发生委托加工时,2018年少计外协加工费225.30万元,导致北特科技2018年年报多计利润总额225.30万元,占北特科技2018年年报利润总额的4.17%。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19年4月29日到2020年4月21日之间买入北特科技股票,并且在2020年4月2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