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6-12
顺景科技公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增发(包括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融资)、配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形,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因此,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