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格隆汇2024-09-12
*ST花王(603007.SH)公布,收到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复函》和《决定书》,镇江中院许可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并准许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镇江中院指定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