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界面2022-06-06
ST花王6月6日公告,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就与韶山市花王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及其他相关方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向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该案件被法院立案受理,公司于5月31日收到法院于5月30日出具的传票。公司被诉立即偿还本金1.04亿元按借合同的约定支付原告利息、罚息合计8.07万元。
公司控股子公司韶山市花王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韶山项目公司”)向长沙银行湘潭分行申请的项目贷款出现部分逾期情况,公司为其提供了保证担保,导致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经过公司与长沙银行积极沟通,韶山项目公司与长沙银行签订了《长沙银行人民币借款合同补充协议》,对原借款合同中的还款计划进行调整,公司已按照新的还款计划完成了相应款项的支付,根据公司与长沙银行的沟通情况,公司拟将其持有的韶山项目公司90%的股权质押给长沙银行,作为对控股子公司借款的增信措施,长沙银行后续将为公司账户进行解冻并签订和解协议。
2022年5月13日,公司收到镇江中院下达的《决定书》[(2022)苏11 破申3号],镇江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预重整期间,公司将积极履行预重整相关义务,与出资人、债权人、(意向)重整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协商拟定预重整方案,加快工作进度,提高重整成功率。为了便于预重整工作的正常推进,公司决定不对韶山项目公司的担保增信办理股权质押手续。因此长沙银行向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