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有连云2024-03-22
2024年3月20日,ST奥康(603001.SH)发布公告称,上交所公布对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决定书显示,经查明,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在2021年年报、2022年年报和2023年半年报中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目前,相关资金占用款项已归还。并且公司在资金支付、经销商管理相关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奥康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的财务人员存在混同。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根据认定,时任董事长王振滔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时任总经理王进权作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具体负责人,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翁衡作为公司财务事项和信息披露的具体负责人,未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