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银保监会贵州监管局2024-02-18
贵金复〔2024〕24号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贵阳银行关于开阳楠木渡镇小微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贵行报〔2023〕249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阳楠木渡镇小微支行终止营业。
二、你行应做好各项善后工作,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并按规定进行公告。
三、你行应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15日内将终止营业支行的金融许可证上缴我局,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法定手续,并在手续完成后1个月内向我局报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