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乐居财经2022-07-08
7月8日,贵阳银行公告,因合同纠纷,公司将贵州九州名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州名城”)、周韶斌、周伟刚作为被告,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近日,公司收到(2021)黔01民初1972号《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九州名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偿付贵阳银行借款本金3.15亿元、利息7383.33万元及罚息(截至 2021年5月7日的应付罚息为 3.59亿元,2021年5月7日之后的罚息以欠付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 18%的标准计算至本金还清之日止);
贵阳银行在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款项范围内,对九州名城提供的筑土他项(2014)第 016 号项下抵押物进行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受优先受偿权。
贵阳银行对周韶斌持有的九州名城的20%股权享有质押权,有权在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款项范围内对股权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贵阳银行对周伟刚持有的九州名城80%股权享有质押权,有权在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款项范围内对股权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贵阳银行表示,一审法院判决支持了公司的部分诉讼请求,但目前该判决尚处于上诉期内,且被告偿债能力及抵押物的变现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