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北京商报2022-06-10
6月10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中金公司存在返程子公司天津佳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从事中金公司自用房地产投资开发项目;有46家冗余的特殊目的实体(SPV)(Special Purpose Vehicle,在证券行业,SPV指特殊目的的载体也称为特殊目的机构/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清理、22家SPV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层级上翻;未按照《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境外办法》)的规定修改境外子公司的章程等违规行为。
按照《境外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证监会决定对中金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