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每经网2021-12-10
中国核电(601985.SH)间接控股子公司灵川中核新能源有限公司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灵川中核新能源有限公司被处以罚款52.946万元。该处罚信息于2021年11月24日被相关监管机构披露。
文号为桂市环罚〔2021〕59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灵川中核新能源有限公司灵川兰田风电场送出线路工程项目,位于灵川县三街镇和九屋镇一带的山脊地区,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修改版)第181项规定,应当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年9月22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灵川中核新能源有限公司未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8月开工建设灵川兰田风电场送出线路工程项目,线路自兰田风电场110千伏升压站出组架构,终至200千伏大丰变电站,建有64杆塔基,总长22千米;2020年12月28日完成建设,同时并网运行。该项目系企业投资核准项目,总投资金额1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