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银保监会2022-10-10
渝银保监复〔2022〕191号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请示》(重庆银文〔2022〕139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发行不超过70亿元(含70亿元)人民币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并按照有关法规计入你行其他一级资本。
二、你行发行和管理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应严格遵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并在存续期间应遵循监管部门相关监管政策调整的各项要求。
三、你行应于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结束后按照有关规定向我局正式书面报告。
四、你行应制定并不断完善与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能力相适应的中长期资本补充规划,加强资本管理,强化资本约束,确保资本的节约与有效使用。
重庆银保监局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