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华网2026-01-07
日前,浙商银行行长陈某强卸任,该行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吕某华为该行行长。截至去职,陈某强的浙商银行行长任期尚未满半年。而该行监事长郭某方则提前一年半离任,该行董事长陆某强更是提前两年辞去全部职务,核心高管如走马灯般轮换。
此前,2024年8月,浙商银行时任行长张某森被带走调查,揭开了该行金融贪腐的冰山一角。不久后,该行原副行长兼董秘刘某被曝“失联”。而该行原董事长沈某康、原副行长张某弓等多名高管在此之前就已纷纷“落马”。
据不完全统计,2025年浙商银行及分支机构共计被监管部门处罚超过20次,罚款金额超过4200万元。
与此同时,该行的经营业绩也陷入营利“双降”困境,多项关键财务指标被宁波银行、杭州银行反超,“浙系一哥”全面溃败。
核心高管更替频繁
2025年12月31日,浙商银行发布公告称,该行董事会于2025年12月31日收到陈某强的辞呈,陈某强不再担任该行行长职务。陈某强的辞任自2025年12月31日起生效。同日,该行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吕某华为该行行长。
公开资料显示,2025年7月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陈某强浙商银行行长的任职资格。截至去职,陈某强的浙商银行行长任期尚未满半年。
据了解,2024年8月份,浙商银行时任行长张某森突然“落马”。在该行行长职位空缺大半年后,浙江省委决定由该行副行长陈某强填补行长空缺。
此前,2025年3月,媒体报道称,张某森案已被移交司法。2024年8月16日,在浙商银行举行20周年行庆大会前夕,张某森被有关部门带走,自此与外界“失联”。
然而,张某森被有关部门带走两天后(2024年8月18日),浙商银行才发布公告称,该行“董事会近日收到张某森提交的辞职报告。张某森因个人原因辞去本行执行董事、行长职务,由董事长陆某强代为履行行长职责。”
关于张某森的“落马”事件,浙商银行年报里只字未提。该行2024年年报称,“2024年8月9日,本行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张某森为本行行长,聘任陈某强等人为本行副行长。”由此可见,张某森从续聘担任浙商银行行长到被有关部门带走的时间仅为7天。
在行长更迭频繁的同时,浙商银行的高级管理人员也如走马灯般轮换。
2025年12月31日,浙商银行发布公告称,林某然因工作岗位调整辞去该行副行长职务,王某明、侯某因工作岗位调整辞去该行行长助理职务。上述三名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
同日,浙商银行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聘任周某新、潘某枫为该行副行长。
2025年12月24日,浙商银行发布公告称,郭某方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该行第七届监事会监事长、职工监事、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并于2025年12月24日离任。郭某方的原定任期到期日为2027年8月8日。
2025年7月10日,浙商银行发布公告称,陆某强因到龄辞去该行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及H股授权代表职务,并于2025年7月9日离任。陆某强的原定任期到期日为2027年8月8日。
金融贪腐案件高发
就在张某森“落马”后不久,2024年12月,浙商银行原副行长兼董秘刘某被曝“失联”。
据悉,刘某和浙商银行原董事长沈某康关系密切。2014年,沈某康从衢州市市长任上调任浙商银行董事长,时任衢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的刘某就随其来到浙商银行工作,并担任浙商银行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