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有连云2024-08-23
2024年下半年以来,部分大型基金公司相继发布公告称,旗下ETF终止部分券商提供的流动性服务。延续了上半年密集ETF流动性服务终止潮,全面涉及ETF领域的头部基金公司。
业内人士分析称,这与沪深交易所修订的流动性服务新规及新佣金改革制度有关,流动性服务的竞争或将日趋激烈。
具体来看,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8月22日,下半年以来共有33只ETF产品发布了相关公告,涉17家基金公司(包括华夏基金、汇添富基金、富国基金等)、10家证券公司(包括方正证券、中金公司、中国银河等)。而2023年全年仅有46只ETF发布此类公告。
其中,方正证券涉终止数居首,已达10只产品。中国银河、中金公司分列2、3位,达8只和5只。
行业政策方面,2023年12月,深交所新修订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流动性服务》(简称“流动性服务新规”),明确规定若流动性服务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深交所申请终止流动性服务商为相关基金提供流动性服务:不再符合本指引第三条规定的条件;与基金管理人协议到期、变更或者提前解除;流动性服务商因故无法为单只或者多只基金正常提供流动性服务,且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年度评价周期内,为特定基金提供流动性服务定期评价结果为D的次数占本所全年定期评价(不含年度评价)次数的1/3或者以上;出现违法违规、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其他可能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2023年11月,上交所修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业务指南第2号——上市基金做市业务》也表示,上交所对做市商做市服务的评价指标为时间加权报价差和连续竞价有效参与率。做市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其为特定上市基金提供做市服务,书面通知做市商并向市场公告:基金管理人提供充分理由书面要求终止做市商为其管理的基金提供做市服务的;主做市商在考评年度内,为特定基金提供主做市服务或一般做市服务所获的月度评价出现三次C与三次D或更低评价的;交易所规定或者做市商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等。
有机构分析称,ETF流动性服务商的终止可能会迫使证券公司重新评估和调整其做市业务,导致收入结构和市场竞争力变化,增加合规压力和市场风险。同时,这也可能促使行业整合,推动证券公司创新业务模式,以适应监管要求和市场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