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证监会2021-09-11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5%以上股东的请示》(方证发〔2020〕440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证监会令第18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成为你公司主要股东,对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受让你公司709,886,375股股份(占股份总数8.62%)无异议。
二、你公司应当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办理上述股权的变更手续。
三、你公司在变更股权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须及时报告我会和公司住所地证监局。
中国证监会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