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证监会2021-08-13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你公司股权变更事项提出反馈意见,请你公司在30日内对下列问题逐项落实并提供书面回复和电子文档。我会收到你公司的回复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向你公司发出反馈意见。如在30日内不能提供书面回复,请向我会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若对本反馈意见有任何问题,请致电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审核员。
一、根据公开信息,公司拟任主要股东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在2020年7月转让了所持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50.995%股权,请就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最近3年在中国信达控制期间的受处罚事项(包括具体事由、金额、整改情况等)进行说明。
二、请按照行政许可服务指南最新模板要求,更新中国信达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署的入股证券公司的说明与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