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4-06-06
曼卡龙公告称,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墅支行(以下简称“乙方”)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分别与全资子公司江苏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宁波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安徽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湖北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以上合称“甲方2”)于2024年6月6日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此次协议规定了各方的监管职责和权益,以及专项账户的使用和管理情况等。